机械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把优秀的团员吸收到党组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团章》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深入开展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开展此想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班级团支部推优人数不超过本支部团员数的6%;
二、推荐时间及程序
2022年4月2日,校团委发布推优通知;2022年4月3日起,各团支部(校、院团学组织)对“推优”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在此基础上,集体讨论确定“推优”对象的推荐名单;2022年4月12日,各团支部(校、院团学组织)将推优申请表(电子版)交到上级团组织,2022年4月16日前,上级团组织将意见报送校团委。
三、推优条件
1.2022年上半年团员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
2.思想品质端正,符合当代青年学生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风范,认真学习党的各种理论知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共青团员,并已提交过入党申请书,参加党课且满勤的同学优先推荐。
4.在校成绩(学期)无挂科,平均分80以上。
5.纪律严明,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被处分过的同学一年后才可以被纳入推荐范围。
6.在校、院、班级现任或曾任学生干部;作风正派,能在宿舍、班级、年级起表率作用;人际关系优良,与人为善,团结同学,尊重师长;工作积极参与,认真负责,能为集体做出较大贡献者优先。
7.曾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员标兵)、优秀团干(团干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及曾获校级及校级以上奖学金的团员予以优先推荐。
四、其他说明
1.被推优者必须满足推优条件,凡未被推优者均不具备资格被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
2.已成为推优者的同学不再重复推荐。
3.被推优的同学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至少一年后方可履行发展党员程序。
4.此次推举工作,采取线上投票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人数达班级团员人数2/3及以上准许召开,团支部书记(校、院团学组织负责人)提交未到者名单;每名参与投票的学生代表均获一张选票,若有未到者,该票当场作废,不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投票。
5.被推优者根据票数多者当选,且获得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
6.最终确定为推优的同学将填写相关材料,入档案。
7.此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团总支及支部必须严肃认真对待,避免片面性、随意性,防止走过场和形式主义;校党委与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级团组织和教师在执行“推优”的工作过程中进行监督,一经发现违纪问题给予严肃处理;校团委和学生督察组织针对“推优”对象和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对于违反有关规定而被推荐的,应予撤销。
8.“推优”工作程序遵照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内容执行。
机械学院团总支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