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招生就业工作已开始,依照教育部、天津市教委、考试院有关“阳光工程”的工作要求,确保奥运年招生就业工作的安全稳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好招生就业工作,以“条件明确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并向学院和社会承诺: 1、在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照天津市教委、考试院的工作要求,在招生就业工作中,实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信息、公示结果。 2、认真学习教育部、天津市教委、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提升招生就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熟知各项招生就业政策,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主动为学生提供周到、方便的服务。 3、认真做好招生就业咨询工作,为考生提供详实、周密的咨询服务;认真履行招生就业工程中的相关程序,及时将有关招生就业信息向学生公布。 4、在招生就业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政策、法规,秉公办事,不询私情。按照市教委、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完成招生就业工作,确保招生就业工作的安全稳定。 敬请广大教职员工及社会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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