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的两大关键问题:供给与需求、培训与教育 

    供给的经济学解释是指在某一时期和一定市场上消费者按照某一价格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该商品的数量,需求的经济学解释则是指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生产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下愿意并且能够供应的该商品的数量。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商品的价格作为看不见的手,在商品市场上可以自动调节供给与需求的数量,从而使市场达到均衡。在这里,不仅生产者、消费者和商品的关系界定是清晰划分的,而且市场均衡的界定也只是指供给和需求在数量上的均衡。

    比照经济学的解释,劳动市场上的人力资源可视为教育商品,人力资源的生产者为教育机构,而人力资源的消费者为社会。劳动市场上供给与需求的均衡,集中地表现为人力资源的供给——教育供给与人力资源的需求——教育需求在劳动市场上的匹配,也就是教育供给与教育需求相适应的状态。尽管一方面,劳动市场上教育产出的人化的商品,与商品市场上企业产出的物化的商品,不是完全等同的;但另一方面,职业教育作为一种与经济联系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型,则具有与普通教育不同的规律和特点,它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就必须兼顾职业和教育这两大要素,也就是说,倘若将促进经济发展和体面就业视为具有经济功能的功利性目标,那么促进个性发展和社会公平则是具有教育功能的人本性目标。在这里,教育功能目标的实现,要建立在经济功能目标实现的平台之上,因此,有必要辩证地应用经济学的理论,对职业教育领域里的供给与需求关系展开研究。

一、职业教育的供给与需求

    与商品市场不同,劳动市场上教育供给的商品以及教育需求的商品,具有两种存在形式:一是突显社会公平的教育机会,二是承载社会服务的教育产品。

    职业教育的供给指的是职业教育机构在一定时期内提供给个人的教育机会和提供给社会的教育产品。职业教育机会的供给发生在职业教育过程的起点,体现为职业教育机构招生的数量和专业;职业教育产品的供给则发生在职业教育过程的终点(这里的教育过程均指职前教育),体现为职业教育机构毕业生的数量和质量。这里,职业教育机会的供给是职业教育产品供给的基础。面向全民,正是职业教育机会的供给,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石;而面向就业,则是职业教育产品的供给,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保障。

    职业教育的需求指的是社会和个人对职业教育产品和职业教育机会的有支付能力的需要。对职业教育产品的需求是社会发展的功能性或功利性需要,它发生在职业教育过程的终点;而对职业教育机会的需求则是个性发展的人本性或公益性需要,它既发生在职业教育过程的起点,又发生在职业教育过程之中。这里,职业教育产品的需求是职业教育机会需求的动力。对旨在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产品的需求,在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上确保了旨在满足个性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机会的需求。

    1.职业教育供给与需求的行为主体

    与商品市场不同,劳动市场上教育供给的主体以及教育需求的主体,具有两种结构形态:一是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的相对分离;二是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的相对融合。

    学校模式或企业模式的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一样,教育供给与教育需求被视为二元结构:学校模式的职业教育机构是职业教育的供给主体,政府、企业和事业等社会机构为职业教育的需求主体,是基于社会宏观层面的供给与需求关系;企业模式的企业内教育部门是职业教育的供给主体,而企业内其他部门则为职业教育的需求主体,是基于机构微观层面的供给与需求关系。这一二元框架表明:学校模式或企业模式的职业教育,其供给主体与需求主体是相对分离的。因此,教育经济学对基于二元建构的职业教育供给与职业教育需求的研究认为,这两者之间的均衡调节,是两者相互博弈的结果。

    对于合作模式的职业教育,例如德国的双元制模式以及我国正在实施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模式而言,上述经济学研究的结论并不具有完全的说服力。因为在这里,职业教育的供给者与需求者,即职业教育机会和职业教育产品的生产者、消费者与商品这三者之间的关系,相互交织,其界定不是刚性的。传统的教育经济学只涉及一元的教育商品”——学生的供给与社会的需求,而现在合作模式涉及多元的教育商品”——院校专业教师的实训和企业兼职教师的提供等软件以及企业实训基地和设备等硬件的供给与需求,因此有必要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模式进行经济学的探究。

    从教育供给来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模式的供给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职业院校,它既要为国家培养和提供职业人才,又要为企业和社会提供培训或研发服务——这是国家赋予学校的神圣任务;二是行业企业,它既要与职业院校合作,共同为企业培养和提供学生这一传统意义上的狭义的教育产品;还要为职业院校学生和教师提供实训实习基地、兼职教师等这些现代意义上的广义的教育产品——这是发展驱使企业的自身诉求。也就是说,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情况下,教育机构已从学校扩展至企业,企业不再只是教育产品的消费者——雇佣毕业生,也是教育产品的生产者——培养学生、提供实训教师。因此,职业教育的产品主要是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并在关注个性需求情况下塑造的学生,以及实训教师和实训基地等。这意味着,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使得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相互融合,都成为职业教育供给的行为主体。

    从教育需求来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模式的需求也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客观的社会需求,它既是行业企业对获得职业院校的教育产品的需求——作为营利性的生产机构,需要录用能给企业带来更多利润、促进企业未来发展的后备力量,也是职业院校对获得行业企业的教育机会的需求——为适应企业发展、提高教育质量,需要企业提供兼职教师并接受院校教师到企业实习;二是主观的个性需求,主要是教育产品即人化的商品自身职业生涯发展的需求,既包括个体获得教育机会的起点需求,又包括获得就业能力的过程需求。职业院校作为公益性的教育机构,应培养学生具有设计自身未来发展的职业能力。因此,企业与学校的合作,要在满足功利性的企业需求基础之上满足人本性的个性需求,从而既能使企业获得好员工。又能使学生获得有职业、好职业、新职业的能力,还能使职业院校获得双师结构的师资团队。这意味着,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模式,使得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相互融合,都成为职业教育需求的行为主体。

    由此可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模式,使得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在职业教育供给与职业教育需求的相关性方面,大大超越了传统的教育经济学分析的范畴。可以说,企业行业与职业院校,互为职业教育供给行为与职业教育需求行为的主、客体。或者说,这是在共同利益驱动下的博弈形式的合作所带来的双赢

    2.职业教育的供给与需求的调控机制

    与商品市场不同,劳动市场上教育供给的调控以及教育需求的调控,具有两种驱动方式:一是基于市场调节的需求驱动。二是基于政府调节的供给驱动。

    从哲学意义来看,供给与需求始终是一对矛盾。矛盾作为所有事物都具有的一个特性,也广泛存在于劳动市场中。职业教育的供求矛盾主要表现在:职业教育的产品存在着以供给和需求的或膨胀或剩余为主要形式的数量失衡,以客观办学条件和主观教育期望的不匹配和有差异为主要形式的质量失衡,以层次和专业的或短缺或过剩为主要形式的结构失衡,以企业、院校布局和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和有偏差为主要形式的区域失衡。由于职业教育的商品”——教育产品和教育机会,既有明显的经济上的功利性,要得到行业企业的认可和评价,又有确定的教育的公益性,要有利学生个人的选择与发展,因此这种供求失衡的调控,需要市场和政府两个方面的作用。

    中观层面的办学模式,如学校管理、招生安排和社会服务等以及微观层面的教学过程,如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和教学实施等,一要考虑行业企业的需求,二要考虑学生个性的需求,应该遵循职业教育的规律,实施市场调节。例如,关于职业教育集团的建设、关于对口支援西部、关于实训基地建设、关于工学交替办学、关于定单培养招生和关于吸引企业入校等;又如基于职业分析的专业设置、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基于行动导向的教学实施和基于校企合作的考试考核等,就是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实施的基于市场调节的需求驱动方式。

然而,市场注重效益,政府保障公平。当市场调控过于功利,对教育资源的配置既无法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又无法满足公众利益的发展需求而出现偏差之时,政府对职业教育、对这一需求偏差就必须行使指导性的供给驱动调控方式。宏观层面的教育政策,如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和经费投入等,一要考虑经济发展,二要考虑社会公平,不能完全依靠市场,需要政府的调控。例如,为加快中国工业化进程,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占高中阶段和高等职业教育占高等学校的比例应分别达到或超过50%的决定、关于国家示范性中职学校和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建设、关于十一五中职生和高职生培养总量的规划、关于国家实训基地和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的建设以及关于职业教育贫困生实行国家资助的措施等,就是对职业教育全局发展与改革实施的基于政府调节的供给驱动方式。

二、职业教育的培训与教育

培训即培养、训练,它是由社会机构提供的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专门训练活动;或者说,培训是通过正式的、有组织的或有指导的方式而不是一般监督、工作革新或经验,获得与工作要求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过程。英文training一词更多地指出,培训是一种实践性的学习。而教育专指由教育机构提供的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素质培养活动,是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的必要手段,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现象;或者说,教育是有意识的、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英文education(源于拉丁语educare引出之意)一词更多的强调,教育是一种引导性的学习。

    作为人力资源开发主要手段的培训和教育,由于阐释的角度和强调的重点不同,尽管其定义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版本,但无论是基于实践性学习的培训,抑或是基于引导性学习的教育,其共性在于,它们都是以传授、诱导或获取知识、观点、价值观或技能的社会活动。从教育学的观点看,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思想和品德的活动,或者说一切传播和学习人类文明成果——各种知识、技能和社会生活经验,以促进个体社会化和社会个性化的社会实践活动,都属于教育的范畴。这就意味着,教育的概念在外延上涵盖了培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教育与培训之间可以划等号。恰恰相反,包容了培训的教育,在内涵上却与培训存在着许多质性的不同。

    由于既存在着显性的,即机构形式的,例如由教育机构或社会机构提供的正规或非正规的教育和培训;又存在着隐性的,即非机构形式的,例如采取自学或家庭方式的教育和培训,因此,显性机构形式的教育和培训之间存在着区别与差异。

    1.一般教育意义上的培训与教育的区别

    培训是社会机构面向特定的受众,针对社会发展所特有的专门性问题,通过实践性的训练方式所采取的旨在缩小目标与现状间潜在差距的措施,重点是提高受众满足社会需求的能力,强调工作能力的提升与物化。教育是教育机构面向广泛的受众,针对个性成长所特有的普适性问题,通过引导性的传授方式所采取的旨在夯实现实与未来间发展基础的措施,重点是培养受众满足个性需求的能力,强调人类文明的传递与转化。

    作为培训举办者的社会机构,可以是多元的社会组织,例如企业、学校、社团、机关甚至个人,在实施培训时并不要求其具备强制性的法律上认可的资质;而作为教育举办者的教育机构,却必须是特许的专门组织,例如学校、政府、部分企事业单位或社团等,在实施教育时一定要求其具备强制性的法律上认可的资格。因此,社会机构开展的培训,更多地注重其所代表的组织的利益;而教育机构开展的教育,则更多地关注其所体现的公众的利益。由此,在一般教育意义上的培训与教育,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目标层面,培训注重组织近期发展的需要,而教育关注个性长远发展的诉求;二是在内容层面,培训注重实用工作能力的训练,而教育关注系统理论知识的传授;三是在过程层面,培训注重组织自身文化的认同,而教育关注人类普遍价值的张扬:四是在时间层面,培训注重较短期限成效的突显,而教育关注长期持续效果的延展;五是在结果层面,培训注重专门资格资质的认证,而教育关注学历学位证书的获取;六是在评估层面,培训注重社会需求目标的满足,而教育关注个性需求目标的实现。

    显然,培训更多地发挥着改善和提高个体具体的技能、知识、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的作用,它是组织文化的传递,总是与组织的成长紧密相关的;而教育更多地发挥着传承和提升普适的人类道德、科学、技术、知识储备、精神境界的作用,它是人类文明的传递,总是与个人的成长紧密相关的。教育在时空经纬中扮演的就是代际传承和同代传播的任务。这是教育的宿命,更是教育的使命。综上所述,培训更多地显现功利的性质,而教育则更多地具备人本的性质。

    2.职业教育意义上的培训与教育的差异

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不仅具有与一般教育意义上的培训与教育的共性特征,即:第一,职业教育包含和包容了职业培训,如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职业教育涵盖技术和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诠释那样;第二,职业教育意义上的培训与教育的差异也包含和包容了一般教育意义上的培训与教育的区别,而且还更多地突显了职业培训作为一种培训类型,特别是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所具有的鲜明的个性特点。

    职业培训,是一种按照不同职业岗位的要求对受培训者进行职业知识与实际技能培养和训练的社会活动。根据受培训者的身份及其培训目标,可将职业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和职后培训两大类:其一是定位于职前范畴的,旨在使没有职业经历的青年适龄者培养、训练成为具备一定的文化基础知识和技术技能能力的合格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其二是定位于职后范畴的,旨在使具备一定职业经历的在职劳动者训练、提升成为适应新的职业岗位工作任务需要的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为使论述更加清晰,这里把职前培训作为辨析的重点。基于此,职业培训的基本目标是职业性的,主要是指向委托培训的社会组织(如企业)的需求的,因此,对受培训者来说,是指向社会组织需要的适应性有业

    职业教育,则是一种使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或者更精确地说,职业教育是终身教育体系中在基础教育之上为引导部分学生掌握在某一特定职业或职业群中从业所需的实际技能、知识和认识的教育服务职业教育是部分人终身教育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方面、一个阶段、一个重点。这表明,职业教育的基本目标既是职业性的,也是教育性的:其一,受教育者要籍此获得从业资格;其二,受教育者也要籍此得以全面发展。因此,对受教育者来说,这既是指向社会组织需要的适应性有业,更是指向个性发展需要的主体性乐业,尤其是设计性创业

    因此,职业培训与职业教育的质性差异是:职业培训指向职业性就业,而职业教育既指向职业性就业,又指向教育性发展。仅仅满足职业资格的需要,仅仅满足工作岗位的就业需要,或者说,要实现社会需求的功利性目标,职业培训完全能做到。而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还必须满足职业变动的需要,必须满足个性发展的就业需要,或者说,要实现个性需求的人本性目标,职业培训很难做到而职业教育却能做到。然而必须指出,个性需求的满足必须建立在社会需求满足的基础之上,亦即职业教育人本性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在职业培训功利性目标实现的基础之上,直白地说,个体发展必须建立在个体就业的基础之上。

    基于此,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模式下,职业培训与职业教育这一本质差异突出表现在:

    一是实施机构的性质不同——社会机构还是教育机构:所有的企业都有资格开展职业培训,但并非所有的企业都有资格举办职业教育。只有摒弃纯功利性立志为教育做贡献且获得相应资格的企业,才能成为教育企业。于是,教育机构的范畴就由学校扩展至企业。

    二是实施目标的指向不同——被动适应还是主动设计:职业培训的目标主要是适应导向的,但职业教育的目标却是设计导向的。应该跳出对工作岗位的被动适应,使个体通过学习有能力主动设计自己的职业生涯。于是,培养目标就从纯粹的职业人走向完善的社会人。

    三是实施行动的重心不同——局部经验还是系统思维:职业培训的实施具有强烈的针对性.但职业教育应关注学生系统思维的训练。必须善于在工作过程的学习中实现技能、知识与价值观的系统整合。于是,学习行为就由局部经验的习得升华为职业综合能力的获取。

    四是实施环境的要求不同——复制真实还是集成真实:职业培训注重环境的真实,但职业教育更要求其具备学习功能。强调实训实习基地的建设不是简单地复制企业,而是集真实、仿真与虚拟一体的生产与教育元素的整合。于是,环境建设就会源于真实而高于真实。

    五是实施团队的强势不同——单一能力还是综合能力:职业培训师资有较强实践能力,职业教育师资则应有综合教学能力。促进企业实训教师的职业化和学校教师的专业化,提高其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过程的设计与实施能力。于是,师资就由一元结构转向双师结构。

    六是实施平台的基础不同——项目管理还是教学管理:职业培训常采用项目管理方式,而职业教育则以完备的教学管理系统为基础。借鉴项目管理的灵活性,创建新的专业、课程与教学管理系统是工学结合模式的灵魂。于是,教学管理就由封闭系统重构为开放系统。

  原载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年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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